我想咨询,我们家有第兄四个,我排行第四,我父亲十年前去世的,当时费是我和大哥和五第三人平均出的钱,过三年的钱也是我们三人出的。在这十年当中母亲的二间房是我个人出钱盖的,是我们第兄三人共同善养的。那我三哥在这十年当中没有和我们共同出钱,也没和我们共同善养母亲。那他当初分的三亩地,还有两段宅基地,应该归我们第兄三人所有,还是归他个人所有。
2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哥哥(第三位)以及另一位哥哥(第五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在您父亲去世时,您们共同负担了费用。因此,在您父亲去世后,这三处房产属于您们共有财产。至于您提到的三亩地和两块宅基地,如果这些土地是在您父亲生前购买或获得的,那么它们可能仍然属于您们家庭成员所有,但需要确认具体所有权情况。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与当地的房地产或土地管理部门联系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