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请问这里受让方指的是开发商还是卖房人。请给解答。
2025-03-07 08: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此情况下,“受让方”是指购买或接受转让房地产的人。在房地产交易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卖房人都有可能成为“受让方”,因为他们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例如开发商可能作为卖房人进行转让,而卖房人也可能作为开发商或者个人将其拥有的房地产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房地产交易中,如果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让方应为最终完成土地使用权转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