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同不到期,也没写辞职信,但我2016年10月1号给领导打了电话,口头通知不干了,十月一过后,我就去了新单位,于是原单位不愿意帮我转住房公积金,我咨询律师怎么办,律师建议我先EMS给原单位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把快递回执单作为证据,但是我把回执单弄丢了,没有快递号,邮局查不了,不能补办,怎么办?原单位有人能证明我寄了
2024-08-29 12:27你好!在处理此类情况时,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在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关于你的问题,如果你已经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并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或邮政部门的收据等),那么原单位可能不会拒绝为你办理公积金转移。然而,如果没有这些证明材料,你需要提供其他方式来证明你的离职事实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的事实,比如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 此外,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