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份我父亲在行驶过程中将一67岁老人撞倒至对方车道 事后立即拨打110 事故发生3分钟后一辆卡车行驶过来从老人身上碾过并造成老人当场死亡。交警勘查发现对方卡车刹车不合格!最后交警判定因无法证实死者最后死亡的主要因素所以双发驾驶员同等责任 本月初收到法院传票 死者家属的起诉书 赔偿金额为60万。 我方认为虽然交警无法认定死者死亡的真正原因 但是老人被我父亲的车辆撞击后并没有死亡 是因为对方的原因造成 赔偿金额应当对方占主要
2024-09-19 12:03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司机都对老人的死亡负有责任。由于事故发生在交通事故中,并且双方均未能证明对方的主要责任,因此应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首先,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如果按照无过错原则计算,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等。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被告一方可能有过错行为,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然而,在具体处理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此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