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间和同事俩人发生口角,同事说话伤到我了,本人冲动拿起旁边的热水瓶就砸了过去,但是我的水杯的底坐是活口,然后热水洒了出来,烫到了她的手上,烫伤面积只有百分之二。然后热水也烫伤了她的眼睫毛,眼睛没有什么事!她现在就是不依不饶的,我也道了歉意思意思给了一点钱,可是对方,就是不依不饶的,每天都问你要一点生活费,然后厂里就是想我全部承担责任,可是对方要算什么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后遗症教养啊,还有生活费啊各种各种总之结果就是超出了我的承受范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能让他们报警?他们开口闭口就是要报警什么的告我故意伤害罪!可是我真的不知道那个热水会冲出来,而且当时气急了。就是拿起旁边的就打了过去
2025-04-19 07:4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和法律责任的问题。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那么您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您的案件,如果双方已经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则无需再进行报警。但是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赔偿,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 在起诉之前,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录音、视频等,以证明自己的无辜以及对方的行为给您带来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您有经济困难,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帮助。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