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女儿今年6月份与前夫协议离婚,根据协议规定,男方应付我女儿10万块钱和一辆车,可男方到现在迟迟没按协议规定履行,我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现在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两家不是一个县的,他家是唐河县,我家是镇平县,可我们属于一个南阳地区管辖,我想在南阳地区提起诉讼,这样可以吗?第二个问题是:我想把女儿的户口迁入镇平,请问镇平的户籍单位能接收吗?
2025-12-21 01:33您好!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 一、关于起诉地的选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则应由原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关于户口迁移,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政策来判断是否能够接受。一般情况下,户籍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情况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件,我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