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吗?我和我老公离婚6年了,当初小孩生下就判给我了,这六年后我老公会有机会把小孩再要回去吗?这么多年抚养费一分都没有出,六年后,他打电话说补偿抚养费,你们说他是不是还有机会把小孩给要回去
2017-12-18 12:35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抚养费数额问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