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我老公结婚前买的房子,房子产权名字也只有他一个人,婚后我帮他这套房子装修的钱,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可以要回来吗?房子婚后也没写我名字。还有就是离婚这套房子我能分到钱吗?还有就是我人流过一次,现在身体和精神总是不好,这样的话离婚可以要到他一笔补偿金吗?
26天前你好,关于你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如果你的丈夫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并且没有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他的名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是一笔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通常会考虑分割这一部分的财产。 其次,关于你提到的装修费用,如果这部分费用是你个人支付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那么这些装修费用可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再次,关于你的人流手术,如果你是因为与对方协议离婚而导致的人工流产,而你们之间的协议中有关于赔偿的规定,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无法协商一致,则应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或调解等方式。同时,如果孩子存在特殊需求,如健康状况等,也需要考虑到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