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方还没办离婚的情况下,她跟别人肚子里有了孩子,今年一月份而再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和我办了离婚证,我还签了一张20万的欠条给他。我名下还有两间房子是和女方共同名字,现在女方跟别人的孩子已经5个多月了,我才知道,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女方以这种形式骗我离婚她可以分到多少财产。谢谢。对方没有要财产,财产给孩子
2025-03-15 11:54首先,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由于您和您的前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有房产归属等事宜,因此,关于房产的所有权应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对方确实怀孕并生下了孩子的事实确凿,那么这将导致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复存在,因为孩子出生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所有。这意味着无论是否与您重新结婚,该孩子的抚养权都应属于母亲。 再次,关于您所提到的债务问题,如果您认为债务确实是您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则您可以要求对方偿还这些债务。如果您认为债务可能是共同债务,则需要考虑如何处理这笔债务,以及如何确定谁来承担更多的责任。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你们之前有明确的协议或者遗嘱,应当优先遵守这些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财产的分割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即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所有,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由法院决定如何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子女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除非另有特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