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一个老乡合租一处厂房 当时我们自己说好我租3楼他租2楼 1楼上公用和电梯 当时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我们两个一起签的 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每人交了5000元的定金 就是一共一万元 现在问题我老乡不想租了 当时他交的定金5000元他也不打算要了 房东又在催交其余的房租 我自己租三楼房东又不愿意租 现在我想要回我的5000元定金 可房东说这个钱不该找他要 因为我们违约了 问题是不是我违约 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我该怎么保护我的权益
26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您的老乡共同承担了一处厂房的租赁,并且约定各自租用一楼和二楼。现在,您想收回您的5000元定金。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违反了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例如提前退租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谁应该退还定金,那么通常情况下,定金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和您的老乡都参与了签订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因此,您可以要求您一方返还定金给对方。 其次,房东是否有权利要求您方支付剩余的租金?如果您已经与房东就未支付的租金达成协议并且同意支付,那么房东无权再次要求您支付剩余的租金。相反,房东有权向您方追讨其因出租该厂房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房东,了解他们对定金处理的看法,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