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爸包了一个工程在帮别人建房子,有个人负责进货,有一次进货,我爸给了别人一万块钱材料钱,然后那个人死不承认,硬说没给,然后也没有立字据,欠条什么的,那个就一直不承认,我想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拜托了,谢谢。
2025-04-07 08:34你好!关于你提到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你可以尝试直接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是否真的没有收到你所给的钱款,并且询问原因和证据支持其说法。如果确实没有收到钱款,则可以要求其退还款项; 按照法律规定寻求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财物或已经接受但未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你给他的钱款; 尽快收集证据。为了证明自己的权利,你需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据、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你证明你的主张,从而为后续的维权提供依据。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对你有所帮助。祝你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