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在签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因特殊情况需要中途辞职,而此单位不批准,如果强行离职需要扣一个月工资,我应该怎么做呢
回答数:720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55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819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