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子刚上班两天弄伤脚,,期间复诊修养10天,现在不想干了,想辞工,工资怎算。老板的意思只赔医药费,其他不管。因为进厂子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我可以怎么办,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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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您只要能够证明是在单位工作时工作的原因导致受伤的,都是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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