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饭店厨房工作人员,在厨房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因同事用力抱了一下,感觉不适走几步晕倒脸部摔伤,算工伤吗,还是同事承担。本人不懂法律,也没签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728
不属于工伤,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另外对于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自用工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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