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厂工作十余年,工作三年后任部门班长,部门以机械操作为主,7月1号晚班员工机械故障压伤手,住院治疗,工厂安排本人在医院陪护四十三天。出院后工厂领导对我安排其他部门上班,降薪降职,且在医院陪护时间工资未按公司规定发放。各种福利待遇没有。此种情况本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特此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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