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前女友共同生下个孩子,但是没有去民政局登记,我现在想要看孩子却又找不到她,只是知道她家大概得地址,请问我去法院起诉她的话,法院会不会受理这个案子,我只想想看看孩子,并且对方承认是我的孩子话我也愿意承担抚养费!
2025-10-04 10:50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可以先尝试与前女友取得联系,了解她的现状和态度。如果她同意您去看孩子并愿意承担抚养费,那么这将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无法找到前女友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孩子的身份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在这一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孩子的父亲,并且要确保能够支付抚养费用。 法院是否会受理您的案件,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你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孩子的父亲; -前女友是否同意你去看孩子; -前女友是否愿意承担抚养费。 如果上述条件满足,法院可能会受理您的案件。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