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09年买的,一直没人住,物业费需要全额交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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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业主购买的房屋没有入住或者长期空置,那么物业公司可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物业费用。但是,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您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是否确实存在空置的情况,并且询问如何处理这些费用。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居住在该房屋内,而只是作为投资或者其他目的购买了该房产,则可能不需要缴纳全部的物业费用。最终的决定应该由您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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