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时候,我俩共同给人家出的条,但离婚时候在民政局协议上写的明明白白的,他偿还,不用我支付的,现在他都有要结婚了,人家要起诉我俩,我该怎么办,还跟他共同还钱吗
2026-01-21 21:0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一方不履行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如果您的配偶同意共同还款,那么您也有义务与他一起偿还这笔债务。 然而,如果您认为该债务并非合理,或者对方要求您偿还的金额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