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3月中旬在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九天大道403号,405号租下两个商铺装修,投资用于汽车美容装饰店。现于2017年7月因查环保,已经停业一月有余。在2017年8月14日通知开会中发放资料现已规划路段为由,不让开门营业,也没着出任何筒决方案。2017年5月12日已核发营业执照!请问该找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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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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