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在顶楼,根据房屋开发商买卖合同规定,楼顶天台归顶楼业主专用。但常年以来物业不维护我的专用权益,擅自在天台安装公用晾衣架,还误导其他业主到天台晾晒,屋顶墙面露面因为打钉子牵绳等破坏导致楼下住家内天花板和墙面多处漏水。故而在去年8月份在天台安装了防盗护栏,以防止其他业主擅自入侵。之后物业以违建之名通知城监来处理,处理结果是同意我们保留防盗护栏,但我们不锁防盗护栏上的铁门,我遵守要求只把门带着没锁,实际上护栏起到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提醒作用。到今年4月三日,顶楼有一个新住户擅自破坏了天台的护栏和铁门,导致护栏多处不锈钢撕裂变形,铁门铰链脱落,协调无果 想问下可以以什么名义走什么程序起诉
2021-07-3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