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款,欠款60-70万,2014年下半年干完活的,我是给装修公司做的装修。我有三方协议的复印件,是开发商、装修公司和业主三方签订的,装修公司法人给我打过装修款有60-70万,装修公司在济南。
2024-06-25 18:08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4年下半年完成了装修工程,并且有三方协议的复印件,该协议涉及开发商、装修公司和业主。您还提到装修公司法人曾经给您支付过部分装修款,但目前还欠您60-70万。 首先,您需要确认三方协议中关于付款责任的具体条款,明确责任主体。如果协议中明确了装修公司对您的付款责任,您可以依据该协议向装修公司追讨欠款。同时,您需要收集所有与装修工程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付款凭证、工程验收报告等,以证明您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应得款项。 其次,考虑到时间跨度较长,您需要评估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不过,如果在此期间您有向装修公司主张过权利,或者装修公司有承认过债务,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或延长。 最后,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公司支付欠款。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协议内容,判断装修公司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诉求,您可以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来追回欠款。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行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