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8年的4月19日去一家公司做兼职,做了18天,当时没有签合同,因为还是在校毕业生,今天老板辞退我,但是没有理由的不给我付工资,我该怎么办?
1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立即结束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并要求其支付剩余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明、聊天记录等,以便为后续的维权提供依据。同时,您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以获得更快速和有效的解决方案。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您在入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