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妈妈在工厂上班期间被车间铁棍打到头部,医院诊治是外伤综合症,现在厂里告知医药费都报销不了,说不是工伤保险范围内!可是这是在工作期间又在工作场所遇到的意外伤害,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2024-08-18 08:31您的母亲在工作期间遭遇了意外伤害,并且医院诊断为外伤综合症。在这种情况下,她可能符合工伤保险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的权利。如果您的母亲在工作中受伤,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她的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您所提到的,有些情形可能会导致医药费无法从工伤保险中得到赔偿。例如,如果伤害发生在非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之外的情况,或者是由于个人行为造成的伤害等。但这些情况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