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09)工行字第12司法解释. 工伤认定
2024-08-18 07:1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9)工行字第12号司法解释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其停发的工资应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至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之日止,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其停工留薪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