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争议:我是一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16年11月因私获准出境定居向单位辞职,经党组会同意,于11月月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侨眷权益保护法我可以享受一次性离职费,可单位人事一直拖欠不付,2017年元月工资停发,在侨务办领导的帮助下3月底单位同意支付,可支付是以基本工资计算,未按法规标准工资计算,相差四万。当地劳动仲裁庭不受理,我如果向法院起诉,单位按规定的足额支付我离职费能否支付我额外赔偿金?
回答数:483
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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