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我做微商,代理一款面膜,到2015年年末就不做了,今年大概4.5月份的时候,以前在我这里买面膜的一个朋友,突然找到我,说面膜导致她脸部皮炎,要求我支付她的医药费,起初我打算给她一点钱,然后写个协议,就此结束,但是当我去公证处咨询公证问题时,工作人员告诉我,我们这属于有纠纷的时间,而且证据不足,不能给我们进行公证,后来消停了一段时间,现在,她又来找我,请问我是否需要负责任,是否有必要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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