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一下,公司的法人和老板是两个人,法人只是名义注册,不管公司的一切事物。真正投资的是另外一个老板,整个公司都是投资者管理。(投资者身份不明)现在法人和投资者都已经联系不上了。欠供应商160多万,我作为财务兼收货签单者要负责任吗?所有的材料款都是签收开支票的。还有老板(投资者)要求我用自己名义开了个农业银行的私人账户,发工资的时候总是叫我从法人私人账户或者公户上转钱到我私人账户上提现出来发工资。最大两笔金额是16万,法人私人账户和公户上分别两次转到我私人账户上,一共32万。要求我提现金出来交给他(投资管理者)前前后后估计也有50万左右,现在供应商收不到货款,告他诈骗,请问这跟我有什么联系吗?
2021-06-0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