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需要咨询反映我父亲在浙江绍兴市嵊州市中央宅村有土地证号为1-159-0-315的63平方米的世居房2016年2月因火灾被毁,无其他住房(有证明)。第一次时间与街道反映,经多次与村、街道协商,村三委会讨论同意修缮。但后在创卫期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街道办未经得我们私自拆除老屋,侵犯了我们的私人财产。后村,街道承诺可在原地翻建,但是这不是我们本意,我们当时只是想进行修缮,建工材料都准备到位,但是街道办未取得我们同意后私自推倒原有老屋,带来之后纠纷问题。后因无书面审批手续遭他人举报,翻建受阻,已在鹿山街道派出所报案,拘留打砸者郭某夫妻。但一直协商无果,如果没有当初政府部门违法行政又不会这样
2021-05-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