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厂里上班,,老板说,不干随时可以走,我就辞工了,提前一个月辞的,可是过来没几天老板就找我让我好好干,我说恩,但是我是辞工了的,也没说做多久,然后过了该离职那几天,换了一个新主管,老是刁难我,我就说不做了,辞工,老板就说算我自动离职,一分钱不给,太过分了吧,就算我辞快工也是有钱的吧
2024-10-20 11:36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任何情况下自由选择工作。如果您的雇主违反法律规定,例如拖欠工资或未提供必要条件等,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其次,如果您与公司协商解雇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应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已经辞职,所以无法要求经济补偿。 最后,关于新的主管对您的刁难,建议您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并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