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动车的,开店的时候押金1万元,现在不开了,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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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不合理的价格歧视。因此,在您未与经营者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退还押金应当视为一种补偿行为,而非退款。建议您在与商家协商后,寻求第三方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同时,您可以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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