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老婆结婚十四年了,婚前带了个女孩子,现在结婚了,户口不在我这里,我现在收养了个小女孩,等老了好有个依靠,可是户籍科不给落户口,您看有啥办法吗。谢谢。
2024-12-07 20:4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妻子同意并愿意与您共同抚养孩子,那么您可以依法申请收养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并且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户籍管理规定。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详细了解具体的程序和要求,以便顺利地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确保在处理这类事务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