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生前欠外债三十万,病世后我是否有偿还这些债务的责任,我们俩在他生病前协议离婚,离婚时家里土地,房子归我,孩子有我抚养,债主有权以我的土地抵债吗
2025-06-08 13:09根据法律规定,您在离婚时与您的丈夫达成的协议并不影响您对您丈夫债务承担义务。因此,即使您和您的丈夫在离婚时达成了协议,如果您仍然需要偿还您丈夫在生前所欠的债务,那么您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土地是否可以用于抵偿债务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土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您没有证据证明该土地属于您个人所有,那么土地可能被视为您丈夫的遗产的一部分,债权人有权要求使用该土地来偿还债务。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规则,具体要视情况而定。 此外,如果您认为债务无法偿还或者不公正地被债权人追讨,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法律顾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