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60岁,在一家居店任职保安员,已工作10个月,入职也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家居店长想让自己父亲过来做保安员,直接辞退我公公,工资是打卡的,这个如何赔偿?
1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公公在试用期间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家居店有权解除与他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赔偿方面,您可以要求家居店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剩余未结算的工资,以及因提前解约可能产生的损失(如培训费等)。此外,您还可以要求家居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以示对您工作的尊重和补偿。最终赔偿金额应由您与家居店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