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开锁公司,跟对方的物业经理签合同,在办公室交的1万现金,无当天的取款记录,说合同周一给当事人,结果现在对方找不到了也没收到合同,物业总公司不承认是他们的员工
2024-09-09 00:0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问题。 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对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合同。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关于收取的1万元现金的问题,如果该款项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或其他合法用途,则无需返还;但如果属于非法所得或不当得利,那么应当归还给您。 如果物业总公司否认其员工的身份,那么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事实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收集和保存好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诉讼。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注意及时向当地司法机关报案,以便尽快查明真相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