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患病后被法院判决离婚回老家,父母必须养他吗?法律依据12年因女儿生病,男方起诉离婚,法院判不予离婚,13年再起诉离婚,法院不电话通知被告(女儿生病被男方赶走有录音和报警记录为证)而是邮寄传票到被告老家。被告老家妇女主任被男方买通,代签并私自隐藏消毁了。被告没收到传票。后被法院缺席判决离婚。判决书也里邮寄的的。也是别人代签。然后到中院上诉,中院说已过15天时效不受理。告妇女主任,侵犯通信自由罪,公检法说,没有犯罪事实,或说不够成犯罪不予立案。到法院起诉男方扶养费法医疗债务。法院审结了三年不判,不了了之。现病重了到妇女主任家要医院费,被公安以,故离打人,私进住宅罪多次行政拒留。父必须负旦她吗?
2025-09-26 21:2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婚姻关系、继承权、抚养义务以及刑事法律责任等。以下是一些建议。 婚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应当互相照顾和支持。如果子女患有疾病,作为父母应尽到抚养和照料的责任。 抚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意味着即使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父母仍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并参与子女的生活和成长过程。 继承权。您提到的“法医医疗债务”可能是指遗产分割中的相关事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属于法定继承范围内的财产。 刑事责任。关于“侵犯通信自由罪”,如果确凿证据表明对方确实违反了通信自由的相关规定,可以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至于“私闯民宅罪”,这更偏向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与您所描述的情况不符。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较为复杂且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详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同时,如果您现在面临健康状况恶化的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医疗机构获取治疗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