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买房子,父母出钱给自己买房,出首付,是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养老钱,现在我还没结婚,有女朋友,父母认为让我和女朋友领了结婚证买房子时候才能加上女方名字,或者先写成我自己的,两人一起还房贷,一两年后结婚了再加上女方名字。提出来之后女朋友很反对。请问这样做合情合理吗?一两年后结了婚再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还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会不会产生很多税费,或者手续费?父母是想有个保障,我也不能太自私,本来父母把一辈子的钱,还要给我借钱买房就很过意不去了,女朋友认为不把她放眼里,还早帮忙一起还贷,不合理。请律师先生给个说法,该怎么办?
16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确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且涉及到双方是否愿意结合为夫妻以及共同生活等问题。 关于房产购买的问题,如果您和您的女友同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结婚并领取结婚证书,那么您可以考虑将房产作为你们婚姻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女友可以共同决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即一方或双方拥有该房产的产权,另一方则享有相应的居住权利。 至于税费和手续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一般来说,在购买房产时,除了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各种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这些费用通常由买家承担,但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如果您的女友不愿意配合,而您坚持要求她在房产证上加名,这可能会影响您与她的关系。因此,建议您与女友沟通,听取她的意见,并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