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快满17岁的男生,现在在一家做包包的工厂上班。昨晚九点钟左右,由于我和师傅没有做到很好的沟通,导致我在机器上放螺钉的时候师傅踩了一脚机器,我的手被机器打到右手中指,几个旁边的工人帮我紧急处理了一下,并没有送去医院。今早上,车间主任带我去人事部说要让我去打破伤风,可是人事部的回应却是不用去医院,八小时已经过了打了也没用了,然后帮我重新换了点药,还让我回来继续上班。这个人事部因为不想出点钱让工人去打针就这么没人性?而且我这是属于工伤,按厂规理应报销我的所有医药费,可是他们没有这么做。我想问一下,人事部的行为是否正确?是否应该起诉?
2021-07-3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