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A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已在职9个月。A公司不注销,但实际业务与人员全部转入B公司(与A公司没有股权关系,B公司也不收购A公司)。B公司要求A公司人员重签劳动合同。问题1:若A公司员工拒绝重签劳动合同,是否算辞职而没有赔偿?问题2:若B公司重签劳动合同时,对工资做出重新约定,比如原薪酬1万的,拆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各半,员工在这时如果拒签,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或者B公司赔偿?还是说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完成新合同的签订,拿到证据(因为合同一般是hr打印出来,员工签字后,hr再盖章再返还给员工,如果员工不签字,就无法得到盖章的劳动合同)再追诉AB公司?
2017-12-04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