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公司自身原因于九月对一部分员工进行遣散,也给到我一个月全额工资补贴,被遣散员工于九月最后一周提交了离职手续,社保停保那项填的是九月,十月发放九月工资扣除了九月个人承担部分,补贴的工资于十一月发,今告知我十一月三号已多加了一个月社保,要求从我补贴的工资扣除全额约1100多,其他同时遣散的员工均没出现多交一月社保问题,估计是人事失误,没有把我移除。我想问的是我必须承担全额社保吗?一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多买的,二是人事自己造成的,三是九月最后一天离职十月还一个月时间,就不存在没能及时停保,四是我离职手续填写九月停保,五是现在要在未发工资里直接扣除全额社保金额。咨询下我只能被动接受吗?
2017-11-09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