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工厂的员工,我在那个工厂做了差不多三个多月,因为工资发得比别的同事低,所以我不想做了。于是在发工资的第二天我就向组长提出了辞工,说不想做了,没有向组长请假,直接去办公室找老板娘说不想做了,工资比别的同事发得低了,想走人,老板娘说辞工要提前一个月才能走人,这是厂的规矩,我说工资低了干不了,老板娘说天气太热了,不想和我说话,叫我去上班,我没有去,就这样三天没有去上班,后来老板说我旷工三天,要扣我九天工资合理吗
2021-06-16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