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维客超市里的一名厂家导购员,因为6.1--6.11号之间发展维客会员的个数为零,所以给我开具了二百元的罚款单,我只是厂家派驻在维客销售货品的导购,有义务遵守维客的各项规章制度我知道,但是因为没有发展维客会员就给我开罚单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2021-07-05 11:14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