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分期购公司。贷款买了一部手机。由于个人原因已经逾期7个月。当时贷款金额是5千。分24期。每期还款441元。现目前我发现还款金额已经达到1万1千多,请问各位老师。咨询公司客服。客服没有一个具体的账单数据可以提供。请问各位老师这个贷款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或者说可不可以走法律途径把这个金额变成合理的可以接受的金额呢。谢谢
2021-07-30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