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朋友介绍一份机场票务工作。今年3月份的时候中介给我找了一个实习公司说让我在这公司一个月 说我胜任了就去机场。我去了公司一星期之后发现他给我应聘的是客服专员 我给中介打电话问怎么回事 他说跟这公司领导说好了 但我在公司了解的跟他说的不一样。之前跟他签过一份保证。说因为我个人原因我的机场安置费不给我退 如果我现在要回这笔费用算是我个人原因么
17天前您在与中介公司的沟通中提到,您的工作职位由原来的“客服专员”改为“机场票务工作”,且双方已经约定如果因为您的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从事该工作,则将不退还机场安置费。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决定放弃这份工作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相应的费用,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并非出于个人意愿,而是由于某种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首先,您可以考虑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不是出于个人意愿而放弃工作的事实,例如离职通知书、邮件或短信等文件,以证明您确实是基于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而非主观因素。此外,您也可以向中介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您希望对方退还费用,并附上上述证据作为证明材料。 其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您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论结果如何,重要的是您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并尽可能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日后可能遇到的问题时能更好地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