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应国家新农村建设开始建房,地基已由大队小队同意并盖章了的。对方在我家忙着下地基时耒我家大闹说侵占她的地并阻挠施工,之后又先动手打我,我一气就推了她,她就倒地,之后又说检查有伤,让我赔钱,请问我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2025-10-15 01:06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行为可以视为正当防卫。因为您是在反击他人的非法攻击,并且是在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赔偿任何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确实受到了伤害,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此外,如果您已经构成犯罪,则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