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的这张图就是这块地皮,以前老房子去年拆了 说搞新农村吗?就让他折了 今年我们想建起来 乡政府不肯我建 说拿来做公共场所 按照国家是怎么补贴的
2024-09-03 03:29您好!您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土地使用和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得买卖或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如果您的房屋是作为集体建设用地而建造的,那么该地块的所有权应当归集体所有。 对于您想要重建并用于公共用途的想法,这需要您与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沟通,了解其相关政策和程序。一般来说,如果当地政府认为您的重建项目符合当地公共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并且符合相关的规划和建设标准,则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或者补贴。 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人民政府,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