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法院裁定书已作出三个月了,至今没有通知对方当事人,也没有通知莆田市法院,省高院这么做程序有没有问题?
回答数:429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被告。若未按期送达,则视为未收到答辩状。因此,如果您认为省高院的程序有问题,建议您向该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害。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其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如司法行政部门等。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往来文件,以便于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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