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查,涉嫌网络传销,民警把电脑什么的都查封带走了,而且民警还说没贴封条的,看得起什么就拿,我看见一个电视没有贴封条,搬走了,这属于非法占有吗,会不会追究我的责任,我不是被查封公司员工,我是大楼物业工作人员
2025-05-01 21:0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似乎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首先,请注意,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最好向专业人士(如法律顾问)寻求帮助。 对于您的具体疑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释。 -如果电脑和其他物品是作为证据而被查封的,并且这些设备确实用于了网络传销活动,那么警方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他们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程序,比如不给予适当的通知或补偿,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的。 -对于未贴封条的电视是否构成非法占有,需要看具体情况。通常来说,在某些情况下,未经允许擅自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是非法的。然而,这种情况可能涉及更复杂的情况,例如财产所有人已经同意将其移交给他人处理等。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答案。 请记住,任何涉及法律问题时,应首先考虑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便采取最合适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