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过世一年了,她生前以买卖方式分两次(70%,30%)把房子过户给了我,现在房产证上仅仅只有我的名字了,可是哥哥姐姐嫌我给他们房子钱太少,要起诉我,请问,他们的起诉能否立案?我是否必须再加钱?
22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基于被继承人合法遗嘱或法定继承的。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您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然而,如果您的父母生前确实有约定将部分财产赠与您或者您的兄弟姐妹,这可能会对您的继承权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自己了解这些约定的内容,并且有权要求按照约定处理遗产。 此外,如果您的父亲去世时,他没有留下遗嘱,则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兄弟姐妹也有权利分享遗产。如果您认为他们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在处理类似的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