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销售合同签了,订金交了,货款也下来了,如果是库存车可以不要吗
21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购车销售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汽车买卖的协议。在签订购车销售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车辆的具体情况、价格、交付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并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如果购车人发现所购买的车辆不是库存车,而是存在其他瑕疵或者需要维修的情况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此时,购车人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主张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此外,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的条款说明了库存车的定义和风险,那么购车人也可以依据这些条款来判断自己是否能够接受该种车型。 总的来说,如果购车人认为所购车辆并非库存车,且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其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则可以在合同未完全履行之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款,同时可主张相应损失赔偿。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购车人与商家协商解决,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