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2000块钱,对方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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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采取和平方式解决,避免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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